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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野外违规用火!黄海路街道发布一则警示通报!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4 14:45:00    

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4日讯(YMG全媒体记者 李冰 通讯员 姜超)近日,莱山区黄海路街道发布一则关于林区边缘违规用火行为的警示通报。

据通报,3月31日,黄海路街道清泉社区林区边缘发生一起严重的野外违规用火事件。经调查,孙某雇佣70余岁工人赵某在该区域进行电焊切割作业,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,其行为属于典型的野外违规用火。黄海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,迅速联系林业、公安、应急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查处,及时制止了违规行为,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森林火灾。之后,肇事者被带至黄海派出所进行询问笔录,区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顶格3000元的处罚。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,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当前,天气逐渐转暖,风干物燥,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,防火形势异常严峻。这起事件再次敲响了森林防火的警钟,暴露出部分市民防火意识淡薄,对野外违规用火的危害性认识不足。

黄海路街道提醒广大市民,一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山,保证做到森林防火十个严禁:1.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、燃放烟花爆竹、吸烟、野炊、祭祀用火、生火取暖、篝火、火把照明、户外露营用火、烧蜂、烟熏捕猎、投放空中移动火源;2.严禁烧荒、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、焚烧垃圾、倾倒祭祀废弃物、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;3.严禁农林生产、果树病虫害防治、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;4.严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;5.严禁举办登山、祭祀、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;6.严禁违规经营、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徒步、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游玩;7.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、裸露架空线路、使用电猫违法狩猎、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、焊接、破碎作业;8.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:9.严禁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、瞬望台、护林房、通讯基站、水管网、储水设施、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;10.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。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希望广大市民以此次事件为鉴,切实提高防火意识,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共同守护我们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。对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行为,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。

责编:李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