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 新标准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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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4-17 03:33:00
本报讯(西海新闻记者 莫青)近日,省政府下发通知,决定从2025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,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人1880元,调整为每人2080元,增幅为10.6%;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18元,调整为每人20元,增幅为11%。
本次调整适用于青海省境内的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;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,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。
工作要求最低工资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劳动保障制度,对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,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级政府、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实施,加强宣传解读,强化监督检查,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严格贯彻执行。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,原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青政〔2023〕8号)同时废止。

来源:西海都市报